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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义务人涉及哪些法律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6-19 15:11:14 人浏览

导读:

清算义务人涉及的法律责任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清算义务人与清算人的区别在于主体范围不同、所负义务内容不同、所负义务的性质不同等。

  一、清算义务人涉及哪些法律责任

  清算义务人涉及的法律责任如下: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理由是:在法定清算期限内,清算义务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清算义务的,视为对其有限责任承担的放弃,概括地接受公司的财产、债权和债务,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注册资金范围内或者造成损失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3.清算义务人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二、清算义务人与清算人的区别

  清算义务人与清算人的区别如下:

  1.主体范围不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义务人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

  清算人分为法定清算人、议定清算人和指定清算人三种。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人可以由董事、股东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2.所负义务内容不同。清算义务人的义务是负责启动清算程序、组织清算和产生清算人;而清算人的义务是执行公司具体的清算事务。

  3.所负义务的性质不同。清算义务人的义务是法定的,不能解除;清算人的义务是约定或者指定的,是基于公司或者法院等的委任或者指定而产生的,因公司或者法院的解任或者清算人的辞职而解除义务。

  4.不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原因不同。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时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赔偿责任源于其法定的义务,清算人不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时承担的赔偿责任源于其与公司之间的委任关系。

  5.法律资格不同。清算人对内处理、了结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具有诉讼主体地位;而清算义务人没有这样的法律资格。清算义务人和清算人也会存在人员交叉的情况,清算义务人可以成为清算组成员。

  三、公司清算的条件是什么样的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人民法院依照股东请求予以解散。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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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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