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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分级四级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6-08 08:12:30 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故四级是指因为医疗行为而致使患者出现明显的的人身损害等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比如拔除了患者健康的恒牙、面部出现轻度的色素沉着或脱失、口周及颜面软组织出现轻度损伤等。

  一、医疗事故分级四级是什么意思

  四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

  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

  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

  4.拔除健康恒牙;

  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6.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

  7.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

  8.组织、器官轻度损伤,行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9.一拇指末节1/2缺损;

  10.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11.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12.软组织内异物滞留;

  13.体腔遗留异物已包裹,无需手术取出,无功能障碍;

  14.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

  15.剖腹产引起胎儿损伤;

  16.产后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无其他并发症。

  二、如何对医疗事故进行分级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疗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进行分级。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三、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如何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程序是:

  1.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3.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三条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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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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