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久
导读: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2.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法律快车提醒您,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区别包括:
1.概念不同。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期限不同。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管理合同中约定;
3.保修期限不同:质保期即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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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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