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订立 > 承诺 > 民法典的承诺生效时间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的承诺生效时间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12 17:34:38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的承诺生效时间的规定是可以以通知方式做出的承诺,如果不需要通知的情况下是可以根据交易习惯作出承诺的行为。承诺可以撤回,只要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到达要约人可以撤回。

  一、民法典的承诺生效时间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的承诺生效时间规定是以通知方式做出的承诺,如果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如果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则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二、承诺做出后能否撤回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刻成立,所以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如果撤回承诺的通知晚于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则承诺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受要约人便不能撤回承诺。

承诺生效

  三、合同承诺的构成要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订立合同时承诺的构成要件有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以通知或者行为的方式作出;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且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