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首字母A-G类罪名 > 非法集资罪 > 民间借贷与民间非法集资的区别

民间借贷与民间非法集资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6 12:06:53 人浏览

导读:

民间借贷与民间非法集资的区别有以下几点,第一点是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第二点是民间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需要接受法律的惩罚。

  一、民间借贷与民间非法集资的区别

  大致来说,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1.注意:如果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也视为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为非法集资。

  2.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3.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二、非法集资多久结案有效

  非法集在法院受理案件后最长三个月内结案有效。我国刑讼法并未对案件的具体结案时间作出规定,但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罪的,该案则属于公诉案件,法院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判重大复杂案件,经依法批准还可予以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如何认定非法集资

  法律快车提醒您,认定非法集资的依据如下: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