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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21 12:10:25 人浏览

导读:

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符合条件是候选人具有业主身份、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履行业主义务等。业主委员会的特点是需要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进行物业的业主自治管理等。

  一、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要求

  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符合的条件是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具有业主身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或相关利益的经营活动,并得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二、业主委员会有哪些特点

  1.业主委员会应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法律快车提醒您,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构,其行为应向业主大会负责。因此,业主委员会也应由业主大会来选举产生,反映绝大多数业主的意愿。

  2.业主委员会活动范围应该是进行物业的业主自治管理。

  3.业主委员会应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执行机构,应该向业主大会负责,即应向全体业主负责。

  4.业主委员会应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对业主委员会进行登记和专门的行政管理是物业区域中业主自治管理制度化的典型表现。

  三、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的备案材料

  1.物业区域基本情况(四界、门牌、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幢数、总户数、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入住时间、入住率)。

  2.业主或建设单位向区局递交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请示。

  3.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向区局递交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告。

  4.第一届业主筹备组人员情况介绍(公示内容、报名表及公示照片)。筹备组筹备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

  5.制定的业主大会管理规约(草案)、议事规则(草案)、选举办法。(公示内容及公示照片)。

  6.业主大会联络员的产生情况(报名公示、半数以上业主签字同意选票、选举结果、公示内容及照片)。

  7.物业区域内业主清册及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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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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