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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找什么部门能处理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23 17:07:41 人浏览

导读:

拆迁补偿款找当地拆迁管理部门能处理。拆迁补偿一般指房屋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

  一、拆迁补偿款找什么部门能处理好

  拆迁补偿款找当地拆迁管理部门能处理。

  拆迁管理部门属于国家机关,根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则该部门的名称首先应当具有政府部门的一般特征,如拆迁办公室等。

  二、房屋拆迁补偿款怎么领取

  1.凭拆迁协议 、封房证 、户口、本 身份证 、本人或者直系亲属代理, 需要带代办人的身份证 以上都需要原件。

  2.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由实施单位报县征收管理部门审核;征收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审核拨付征收补偿款,征收补偿款直接打入被征收人个人账户,被征收人交房后凭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补偿款。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提取现金。

  三、拆迁赔偿包括哪些

  1.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赔偿包括以下内容: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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