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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有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24 14:39:16 人浏览

导读: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有的条件包括公司董事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监事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监事会三十天内拒绝诉讼等。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有产生原因不同、诉讼目的不同等。

  一、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有哪些条件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有的条件如下:

  1.公司董事、高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申请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监事代表公司对上述人员提起诉讼;

  2.公司监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申请董事会或者没有董事会的董事代表公司对上述人员提起诉讼;

  3.股东提出申请后,董事会后者监事会三十天内未答复或者拒绝诉讼的,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4.免除前置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立即提起诉讼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的,股东可以直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无需上述前置程序。

  二、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

  1.产生原因不同。

  股东的权利虽然多种多样,但总的来说,股东的权利可以分成两大类:股东的个人性权利和股东的共同性权利。

  2.诉讼目的不同。

  3.诉讼被告不同。

  股东直接诉讼只适用于公司及其内部人员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即诉讼的被告只能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经理、监事和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代表诉讼适用的范围则比较广泛。

  4.诉讼归属不同。

  5.诉讼程序不同。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需履行一定的前置程序—用尽公司内部救济,而提起股东直接诉讼则不需要履行该程序。

  三、对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有什么要求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的要求是: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丧失股东资格的股东不能提起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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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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