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只签了名字可以吗
导读:
可以。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签订的流程:
1.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讨论达成意向;
2.起草合同文本,文本应包括主体双方、详细内容、期限价格、违约责任等;
3.进行审查修改;
4.最后签字盖章,双方各保留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签订后是可以变更合同内容的。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可能由于某些原因需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如对原合同中约定不够清楚的部分加以明确、细化,或根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 双方的权利义务加以调整或改变。这种对合同内容的修改或改变就是合同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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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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