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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客体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3-23 14:43:27 人浏览

导读: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具体的范围有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电影、电视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

  一、著作权的客体有哪些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即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

  1.文字作品

  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

  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音乐作品

  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2)戏剧、曲艺作品

  戏剧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3)舞蹈作品

  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

  (4)杂技艺术作品

  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4.美术、建筑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5.摄影作品

  法律快车提醒您,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6.电影、电视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8.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这是一条弹性条款。随着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将来还可能出现一些新的作品形式。这一规定可以使法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与灵活性。

  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非常广泛,如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都属此类。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是世代相传,往往没有固定化的有形载体,也往往没有明确的作者,

  其保护办法根据著作权法的授权,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二、著作权包含哪些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著作权具有哪些重要的意义

  1.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现代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法律制度。现代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三百多年前源于西方,促进知识的积累与已交流,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个人为社会进步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著作权保护不仅仅能够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时版权产业也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

  2.著作权调整的范围很广,涉及到调整作者、国家、集体之间的利益问题平衡创作者和使用者的关系,即要充分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又必须给作者以限制,满足公众的需要。可以说,著作权(版权)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动每一个角落,但是包括许多人,乃至作者和法官、律师对著作权法存在误解,更多的老百姓缺乏著作权法律常识和版权意识。

  3.著作权是一种无形的权利,同时是用有形物体现的,包括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著作权也是人权,又是一种财产。侵犯他人著作权如同偷盗他人钱财。盗版就是盗窃。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保护著作权人的个人利益,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的发展。在我国15年的世贸谈判过程,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著作权保护)一直是引人注目的问题,因为知识产权协议是世贸组织协议中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著作权涉及更多的问题是经济问题,是财产权的问题。现在,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说,版权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或者说经济发展的火车头。1997年美国版权产业净产值占美国国内总产值的4。3%或者为3484亿美元。1998年,我国图书、报刊、印刷、电子出版业的产值是1263。2亿元,软件为170亿元,两项相加为1433。2亿元,约占全国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8%。中国加入世贸必将深远影响版权产业,这已是可以遇见的。

  因此,经济、科技和文化的发展离不开著作权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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