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标准 > 工伤后怎么做工伤认定

工伤后怎么做工伤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11 16:35:16 人浏览

导读:

工伤后携带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三十日内前往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就可以了。若用人单位不作为,则劳动者或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有一年的期限提出申请。因此,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及时完成申请工伤认定等事项。

  一、工伤后怎么做工伤认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二、工伤认定多久能出结果

  工伤认定最快15内出结果。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部门会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但事实清楚的,会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在认定工伤后应该立即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结果是劳动者后期维权的重要依据,在工伤鉴定的结果出来后,劳动者可以基于工伤鉴定的结果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工伤鉴定不服的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条款如下: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