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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3-02 09:21:36 人浏览

导读:

判定为医疗事故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过失造成病患受到人身损害的。

  一、如何判定医疗事故

  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

  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这里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和护士等,他们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

  2.行为的违法性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部门以及相关部门还制定了一大批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这些、规章、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依据和“指南”,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自己的有关业务活动中应当掌握相应的规定,并遵循规定,以确保其执业的合法。从医疗实践看,最常用、最直接的是部门关于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管理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过失”造成的,即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对患者要有“人身损害”后果,这是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至关重要的一点。

  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

  这是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存在过失行为,但是并没有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这种情况不应该被视为医疗事故;而虽然存在损害后果,但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过失行为,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

  二、出现医疗事故该怎么处理

  1.尽快封存复制病历

  病历是医疗事故中最核心的证据,医疗事故的协商、诉讼、行政解决,主要是围绕着病历进行的,病历是由医疗机构书写并保存的,发生医疗事故,如果不尽快封存复制病历,那么被医院更改、隐匿、伪造几乎是必然的。

  复制病历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利,这种权利不须附带如何条件,不要被医院的各种理由所迷惑,比如有的医院可能以患者没有出院、欠费等为借口,拒绝、拖延患者复制病历,此时需要据理力争,必要时向医院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在复制病历的问题上,部分患者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他们认为,我还需要在医院治疗,担心复制病历之后影响医院对自己的治疗,显然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医院是个公共场所,治疗措施一般需要经过许多环节,由多人进行,没有哪个医务人员会冒如此大的风险在您的治疗上“偷工减料”,相反,由于您采取了行动,会使医务人员在治疗上更为关注。另外一些患者认为,反正复制封存也晚了,病历肯定被医院改动了,复制封存没有什么意义了,这种想法显然也不可取,总体来说,病历是很复杂的医疗文件,短时间改得天衣无缝是不太容易的,所以为了避免院方进一步修改,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不能因为晚了而不去复制病历。

  2.注意收集其他证据

  在与院方进行交涉过程中,尽可能录音;注意留存病房其他病友的联系方式,关键时候他们是可以作为证人的。

  3.及时封存检验有疑问的输液、输血、注射、药物。

  部分医疗事故与输液、输血、注射、药物有关,比如说输错药、例如把硫酸镁当成碳酸氢钠给病人输注,造成呼吸肌麻痹死亡的。不及时对这些材料采取封存检验的措施,将使关键证据永久丧失,无法再次取得,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4.不要拒绝院方尸检的建议。

  对称存在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如果医方已经建议做尸检,那么家属应该积极配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所以如果患方拒绝,如果影响对死因的判定,需承担不利的后果。

  5.专业律师及时介入

  医疗事故涉及医学和法律两大专业领域,极为复杂,如果没有专业律师的介入,患者在与将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这方面有许多惨痛的教训。比如有的患者在做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后,由于缺乏专业知识,致使鉴定结果对患方极为不利,但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缺乏一个明确的类似诉讼的救济程序,更改鉴定结论的可能性很小,患方只能无奈接受了。

  三、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按照以下标准赔偿: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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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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