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订立 > 格式合同 >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规定?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29 10:22:23 人浏览

导读: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规定有提供方免责,加重对方责任;恶意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得区在于是否预先拟定内容、有无与对方协商。

  一、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规定?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规定: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2.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

  3.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无效。

  二、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有何区别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得区别是:是否预先拟定、有无与对方协商。具体如下:

  1.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非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进行协商,没有预先拟定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三、格式条款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格式条款无效的后果是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