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订立 > 格式合同 > 民法典对格式合同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对格式合同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29 07:40:35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对格式合同的规定是当事人对格式合同有争议时,采取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合同备案流程是需要打印合同草案,携带相关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手续,等待审查。

  一、民法典对格式合同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对格式合同的规定是如果当事人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出现不一致,首先应当按照通常理解来解释,如果有两种以上的解释,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二、格式合同备案流程

  格式合同备案流程是首先,企业要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出合同草案和补充协议。其次,合同当事人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所需手续。然后,备案机构开始对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最后,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正式出具《合同备案表》。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 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

  三、格式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格式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