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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物品的提存公证是如何进行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28 15:00:20 人浏览

导读:

一般物品的提存公证进行的流程是由债务人依法向公证处提出申请,而后由债务人提交提存物,最后公证机关出具提存公证书,最后通知当事人。提存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当事人身份证、合同文书等。

  一、一般物品的提存公证是如何进行的

  一般物品的提存公证进行的流程是:

  1.债务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交提存申请。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债务人的提存申请经公证处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公证处提交提存标的物,公证处应予接受并妥善保管。

  3.公证处向债务人出具提存公证书。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

  二、提存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办理提存业务,当事人应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2.债之依据,如合同书、欠债凭证、司法文书等;

  3.如是债权人拒绝受领或查找不到债权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电函、通知等;

  4.提存受领人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5.交付提存物。法律快车提醒,提存的货币可采用转帐、汇款方式交付,对不易移动的提存物应提供其名称、种类、数量等情况的清单;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三、提存公证的审查内容是如何的

  审查下列内容:

  1.资料是否齐全、充分;

  2.提存人的行为能力和清偿依据;

  3.申请提存之债的真实性、合法性;

  4.请求提存的原因和事实是否属实;

  5.提存标的物与债的标的是否相符,是否适宜提存;

  6.提存标的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的处理或保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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