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驾车知识 > 汽车知识 > 小区停车位产权属于谁

小区停车位产权属于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17 15:58:28 人浏览

导读:

小区停车位产权属于所有业主,对小区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占用了业主共有道路的属于业主共有,对车位进行租赁最长有效期为20年,车位买卖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一、小区停车位产权属于谁

  小区停车位产权属于所有业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二、小区停车位收费合法吗

  如果是规划计中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收费是合法的。如果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部分收费则是不合法的。因为这属于业主共有的,如果收费,费用归业主。

小区停车位产权

  三、车位产权证丢了怎么补办

  法律快车提示,车位产权证丢了补办流程是当事人准备好《车位产权证补办申请表》,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符合条件的就会补办。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