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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继承流程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1 18:08:44 人浏览

导读:

老房子继承流程是先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有关机关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办法房产权属证书。继承房产一般不需要办理公证。

  一、老房子继承流程有哪些

  1.先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然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2.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3.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由办案人员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4.审核完毕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继承房产是否要办理公证呢

  继承房产不用办理公证。

  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的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也就是说,继承的遗产,继承人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公证的,可以公证,是否公证的决定权在继承人,法律不做强制要求。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房产继承都需要什么材料呢

  房产继承都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材料;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房产权属证明材料;

  5.法律规定的其它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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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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