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知识 > 借款合同知识 > 借款纠纷 > 借款没有写还款日期担保人责任

借款没有写还款日期担保人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2-04 11:17:03 人浏览

导读:

借款没有写还款日期担保人责任包括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若双方当事人无明确规定具体担保方式时,可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可由双方协议补充。

  一、借款没有写还款日期担保人责任

  借款没有写还款日期担保人责任:包括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明确约定具体担保的方式,则视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借条未写明还款日期,担保人的责任期限应当自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之日起6个月内。

  二、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怎么办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则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需要预留必要的履行准备的时间。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借款合同起诉地有哪些

  借款合同起诉地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处:

  1.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法律快车提醒您,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

  3.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有协议管辖的约定,且该约定地点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确定管辖时从其约定。法律快车提醒您,约定为合同签订地的,该合同中应同时注明合同签订的具体地点,否则视为协议管辖的约定不明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