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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合同的法律后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2-03 08:29:20 人浏览

导读:

不成立合同的法律后果包括存在过失行为的一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当事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程序合法等。

  一、不成立合同的法律后果

  不成立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赔偿另外一方所受到的利益损失;如果当事人已作出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合同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没有达成合意,常常在内容上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即使未成立,但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可以认为当事人通过实际履行行为达成了合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合同成立的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成立的条件如下:

  1.合同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且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三、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不一定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合同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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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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