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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履行和预期违约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25 15:37:40 人浏览

导读:

拒绝履行和预期违约的区别在于拒绝履行包括履行期满后的拒绝履行和期限届满前的拒绝履行,预期违约是在期限届满前当事人表示自己不履行,预期违约的后果是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一、拒绝履行和预期违约金的区别

  拒绝履行和预期违约的区别:预期违约是指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而拒绝履行包括履行期限届满后的拒绝履行;和期限届满前的拒绝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预期违约的特征有哪些

  1.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法律快车提醒您,由于履行期尚未到来,当事人还不必要继续履行其义务,此时一方的违约只是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不像实际违约那样表现为现实的违反义务,预期违约行为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当然,尽管履行期限尚未到来,由于合同已经生效,任何一方从事预期违约行为也属于对合同义务的违反,因而也构成违约。

  2.预期违约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由于这两种形态都是发生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因此可以看作是与实际违约相对应的一种特殊的违约形态。

  3.预期违约在责任后果上与实际的违约责任是不同的。

  三、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

  第一,除存在以下情形的,违约方应继续履行: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的;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履行。

  第二,赔偿损失。

  第三,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四,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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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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