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担保 > 合同定金 > 定金合同未成立有效吗

定金合同未成立有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07 16:18:14 人浏览

导读:

定金合同未成立无效,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效力,未成立的合同是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定金合同的特征包括从属性、实践性和要式性,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一、定金合同未成立有效吗

  定金合同未成立无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不成立的,合同不会产生法律约束力,可以判定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定金合同有什么特征

  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1.从属性。法律快车提醒您,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2.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三、定金合同违约怎样赔偿

  当事人约定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的,给付定金一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