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业主维权 > 业主委员会 > 业委会代表业主权利有哪些

业委会代表业主权利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2-16 12:13:59 人浏览

导读:

业委会代表业主权利有召开大会权、代表业主与物业签订合同权、监督物业服务权等。业主委员会一般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业主利益,通常由5人至11人组成,每届任期为二至三年。

  一、业委会代表业主权利有哪些

  业委会代表业主权利有如下: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的权利;

  2.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的权利;

  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的权利;

  5.其他权利。

  二、业主委员会怎么产生的

  业主委员会一般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法律快车提醒您,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 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

  三、业主委员会成员有工资吗

  业主委员会委员没有工资,但是可以获得补贴或者补助。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共同决定成立或者由业主大会决定成立的团体,受业主委托决定和执行共同管理中的一些事务。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般可分为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和聘任的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如秘书等。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是一个职业,因此不享有薪金待遇。但是,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业主共同管理事务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付出一些费用如通讯费等,因此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或者补助或者补贴。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