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法对性骚扰的规定
导读: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性骚扰的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下列方式实施性骚扰:具有性含义、性暗示的言语表达;不适当、不必要的肢体行为;展示或者传播具有明显性意味的图像、文字、信息、语音、视频等;暗示发展私密关系或者发生性关系将获得某种利益;其他应当被认定为性骚扰的情形。
性骚扰要提供的证据有骚扰短信、邮件等信息,或者视频、录音信息。找人证,在找证人时,不但要找到目击者,而且目击者还要肯出庭作证,为了防止伪证,证人不能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法律快车提醒您,收到骚扰短信、电子邮件、纸条或收到与性有关的礼物或他人展示的色情刊物,要留下物品作为证据。
要知道他何时发生,确定自己是否受到骚扰,保持冷静,要相信自己的直觉,千万不要抱着轻视或置之不理的态度,忍耐和逃避肯定解决不了问题。无论男女遇到性骚扰一定慎重表明自己的立场,很坚定的告诉对方你的不快并告诉对方请自重,和对方说不好、不行、走开,声音一定要大,态度要坚决并表现的很愤怒很厌恶,让对方知难而退。与自己信任的人接触并寻求帮助。若经常发生性骚扰 要将发生的时间、地点、场合对方的行为和谈话的内容记录下来,为以后的投诉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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