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范围 > 上班路上撞到人算工伤吗

上班路上撞到人算工伤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02 09:27:43 人浏览

导读:

上班路上撞到人算工伤的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都可以算工伤。工伤事故医药费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班路上撞到人算工伤的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都可以算工伤。工伤事故医药费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上班路上撞到人算工伤吗

  上班路上撞到人算不算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后才能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事故医药费应该由谁承担

  工伤事故医药费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保险不提供超出治疗范围的药物报销。但是只要能证明该药物是抢救和治疗所必需的,并且不是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的主张下使用的药物,则医院可以签发证明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偿报销。

  三、工伤保险赔付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保险赔付有时间限制,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之前要进行工伤认定,所以是有时间限制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