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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17 14:01:39 人浏览

导读:

产检假需要提供的证明是产假预约的时间、产检记录、诊断证明等材料。请产检假扣工资一般是不合法的,需要将孕妇产检算入出勤的时间,并支付相对应的报酬等。

  产检假需要提供的证明是产假预约的时间、产检记录、诊断证明等材料。请产检假扣工资一般是不合法的,需要将孕妇产检算入出勤的时间,并支付相对应的报酬等。

  一、产检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产检假需要提供的证明是每次产检预约时间的复印件、产检记录、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等资料。法律未作规定,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具体规定。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请产检假扣工资合法吗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请产检假扣工资一般是不合法的。法律快车提醒您,孕妇的正常产检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扣工资。如果公司违法扣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三、公司产检假只给半天违法么

  公司产检假只给半天是违法的。对于怀孕一到六个月的职工,每月的产检假至少要有一天,之后还会视情况增加。但是职工每月分几次请假,单位每次视情况给半天假,则是合法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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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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