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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计算基数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11 17:11:22 人浏览

导读:

加班费计算基数包括国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算定方法是分类计算。超时加班不给加班费维权方式是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提起劳动仲裁,支付加班费等。

  加班费计算基数包括国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算定方法是分类计算。超时加班不给加班费维权方式是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提起劳动仲裁,支付加班费等。

  一、加班费计算基数包括哪些

  加班费计算基数包括以下内容:

  1.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2.算定方法

  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

  3.分类计算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

  二、超时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维权

  1.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2.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加班费仲裁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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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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