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导读: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体信息。同时需要注意相应的上班内容,上班地点以及工作的具体时间,注意合同签订的期限以及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规定等。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体信息;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
4.社会保险;
5.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快车提醒您,实践中可能出现用人单位主张拟订虚假合同以逃避相应的税收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订立阴阳合同或直接在劳动合同中拟订很低的工资的合同但声称可以实际给多的情形,对此情况劳动者一定不能答应。在劳动合同中一定要写明真实的工作报酬和工作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有3种,分别是:
1.有固定期限合同,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时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五年、十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期限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约定,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可约定签订一年、三年、五年的劳动合同或其他期限。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以下类型的劳动合同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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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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