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资 > 最低工资 > 最低工资标准 > 广东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作用

广东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作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12 12:59:36 人浏览

导读:

广东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是一千七百二十元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东莞市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作用是保护劳动者权益,并且平衡社会生产效率和公平。

  广东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是一千七百二十元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东莞市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作用是保护劳动者权益,并且平衡社会生产效率和公平。

  一、广东东莞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市政府下发的通知规定,2018年东莞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此前,东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折算日工资为79.08元,折算小时工资为9.89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作用

  最低工资标准对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利于防止和减少克扣克扣工资的发生。我国最低工资制度实施以来,其受益面不断扩大,全国31个省市都实施了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劳动权益和合法利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防止和减少克扣工人工资现象的发生,有利于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维护社会稳定;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报酬部分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有利于正确确定劳动关系,也为企业搞好内部分配提供了一个基础。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为深化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加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基础。

  三、最低工资标准的特点有什么

  最低工资标准具有三大特点:

  1.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从而获得的劳动报酬,因此超时工作所得的加班工资不能纳入最低工资标准;

  2.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正常劳动情况下获得的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在一些特殊岗位上提供劳动所获得的津貼不能纳入最低工资标准,如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津貼;

  3.最低工资标准是最低劳动报酬,一些非劳动报酬的福利不能纳入最低工资标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