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订约定金成立要件具体有什么

订约定金成立要件具体有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30 11:54:11 人浏览

导读:

订约定金成立要件具体有:1、一方实际交付了约定数额的定金;2、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3、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等。

订约定金成立要件具体有什么

订约定金成立要件具体有:1、一方实际交付了约定数额的定金;2、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3、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等。

订约定金成立要件具体有什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