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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罪成立要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12-20 14:42:37 0人浏览
教唆罪成立要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教唆罪的成立要件主要包括: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必须有教唆的故意;
3、被教唆者必须是特定的人,且必须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客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之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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