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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房属于什么性质的房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30 11:28:04 人浏览

导读:

单位集资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享受政策优惠。但建设和管理需遵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不能随意进行。剩余房源需统一处理,或出售给符合条件家庭,或政府收购用于廉租住房。

  一、单位集资房属于什么性质的房产

  单位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

  1.这意味着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屋在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方面都需要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来执行。

  2.经济适用住房是一种面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价格低于市场价的政策性住房,旨在帮助这些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二、政策规定和管理

  1.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

  2.各级国家机关也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3.单位集资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如果还有剩余房源,这些房源需要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

  三、集资房出售

  单位集资房的出售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

  1.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如果还有剩余房源,这些房源不能随意出售,而是需要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

  2.如果市、县人民政府决定以成本价收购剩余房源,这些房源将被用作廉租住房,以进一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单位集资房政策旨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但执行中有严格规定。你还有其他关于集资房的问题吗?欢迎在法律快车提问,我们为你提供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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