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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淘汰制规则适用于劳动法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8 22:51:06 人浏览

导读:

末位淘汰制的规则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不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其他。

末位淘汰制规则适用于劳动法

末位淘汰制的规则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不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其他。

末位淘汰制规则适用于劳动法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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