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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11 16:54:05 人浏览

导读:

民间借贷中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为,由当事人在借贷合同中协商确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地的,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则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民间借贷中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为,由当事人在借贷合同中协商确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地的,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则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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