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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0 08:49:06 0人浏览

导读: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认定:无效合同是因不成立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意。即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无法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方式:1、当事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形式借款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2、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3、民间借贷合同双方恶意损害国家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4、违背法律或公序良俗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是由于存在无效事由,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间借贷合同。  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应从下列三个方面分析:  (1)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只能从事与他们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超出这个范围从事民事活动须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认可,否则属于无效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从合同的形成过程看,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  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间借贷合...

  •   核心内容: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应该适用什么原则。应当坚持作有利于债权人利益解释的原则。还有如何认定放弃诉讼时效利益行为。在下文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的认定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的认定标准

      诉讼时效制度,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时效是导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由于时间的经过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时效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我国《民法通则》确立了两种诉讼时效制度,即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制度。一般诉讼时效制度为两年。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长期诉讼时效为20年。民间借款纠纷一般适用两年的时效制度,当借贷合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

      但是,并非民间借贷案件就不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期间。实践中,无还款期限的借贷合同大量存在,这些纠纷的诉讼时效如果符合《民法通则》第...

  •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是由于存在无效事由,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间借贷合同。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应从下列三个方面分析:  (1)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只能从事与他们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超出这个范围从事民事活动须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认可,否则属于无效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从合同的形成过程看,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  ...

  • 无效的民间借贷合同: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2、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违背公序良俗的。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 现如今,如果需要资金,除了最基本的银行贷款以外,还可以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来筹集资金,但是,民间借贷由于自身的属性,往往会导致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相应的合同来规避风险,下面就为大家带来个人民间借贷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个人民间借贷合同范本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委托贷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贷款。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帐户,委托款项存入该帐户。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贷款:1、存单质押贷款;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3、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
  • 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没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的无效;房屋为共有产权无共有人同意租赁证明的无效;无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证明的无效;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无效;出租未经法定竣工验收的新建房屋的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民间借贷利息认定与处理

      □◆民间借贷案件中利息争议的认定与处理标准

      民间借贷合同中,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在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民间借贷案件中利息争议的正确处理对于借贷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一、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标准

      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须经过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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