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鉴定期间是否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鉴定期间是否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13 18:21:04 人浏览

导读:

鉴定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一般情形下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将鉴定期间计算在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内,有的案件办理限期可能不够,这样不利于治安案件的顺利解决。

鉴定期间是否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鉴定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一般情形下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将鉴定期间计算在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内,有的案件办理限期可能不够,这样不利于治安案件的顺利解决。

鉴定期间是否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