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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办理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11:01:12 0人浏览

导读:

职工受了工伤我们知道都会做工伤认定,这也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利益。那么,工伤认定办理期限是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工伤认定办理期限
  •   职工受了工伤我们知道都会做工伤认定,这也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利益。那么,工伤认定办理期限是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材料。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未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据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 在我国职场工作的人一旦遭受的相关的人身损害的时候,就需要进行相关的工伤认定,来看是否可以有工伤方面的补偿,而工伤认定是需要极多材料的,出院证明就是需要的,那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工伤认定要出院证明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一、工伤认定要出院证明吗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在3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个人在1年内申请。申请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单位签字盖章认可(或带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医保卡复印件、工伤就诊时医院开据的《疾病证明书》、工伤事故报告交社保部门工伤科。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住院期伙食补助标准按照当地机关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标准计算。二、申请工伤认定的...
  • [问题]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1年期限是否具有诉讼时效性质?错过工伤认定的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法院是否可依职权直接确认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对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作了规定: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工伤保险条例》之所以这样规定,可能是参照民法通则关于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一年的规定,但是,《工伤保险条例》却未同时规定工伤认定时效的延长、中止和中断,使在特殊情况下的伤亡职工丧失工伤认定申请权。如职工本人发生工伤事故后由于技术问题当时未能发现伤害,而是在一年后才被确定伤害,因此丧失工伤认定申请权显然是不公平的。另外,目前一些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发生事故后往往因用人单位为其支付了医疗费及病休期间的全额工资,而误以为其已享受工伤待遇,后因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才发现并未认定工伤,此时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已超过一年期限。在实践中,劳动者的工伤认定申...

  • ——兼评《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

      【摘要】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是不变期间,而非可变期间,不应适用时效期间中止、中断及延长的规定。但在修改《工伤保险条例》时可借鉴台湾地区“期间复原”的做法,完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制度。

      【关键词】工伤;认定;期限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目前对职工工伤认定采取的是申请制。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是否构成工伤进行认定。应当注意的是,这里使用的“直系亲属”一词将职工的配偶等近亲属排除在外显属不妥。《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及《国家赔偿法》等法律均使用了“近亲属”一词,可见《工伤保险条例》中的&...

  •   作为一名上班族,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工伤赔偿的。那么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的相关内容。

  •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与工伤职工都是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但是具体的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不同的,如果超过了工伤认定规定的时效再申请进行认定的话,那么不利后果就需要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不过也是有一些救济办法的。下文为您提供关于超过工伤认定的时效,怎样处理的参考。超过工伤认定的时效,怎样处理?1、救济途径有以下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伤者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其依据为:(1)《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2)国务院《条例》第五十二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
  • 职工因工受伤的,或者患有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没有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3)渝高法行终字第75号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重庆电信xxx实业有限公司酉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酉阳分公司),住所地酉阳土家族xx自治县钟多镇xx街x号。负责人王xx,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某某,女,53岁,土家族,酉阳土家族xx自治县人,务农,住酉阳土家族xx自治县清泉乡池水村x组。

      委托代理人:王娟,重庆剑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酉阳土家族xx自治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酉阳县政府),住所地酉阳土家族xx自治县钟多镇。法定代表人李方宇,县长。

      委托代理人:李xx,酉阳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被上诉人刘某某不服原审被告酉阳土家族xx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决定一案,已由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3)渝四中法行初字第6 号行政判决,上诉人重庆电信xxx实业有限公司酉阳分公司不服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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