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二次鉴定是否有期限

交通事故二次鉴定是否有期限

更新时间: 2022-07-29 18:55:08 0人浏览
交通事故二次鉴定是否有期限
律师解答
对于交通事故进行二次鉴定是有期限的,该期限一般为三十日;若具有特殊情形的,可以经申请相应延长。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