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抵押权应具备哪些条件,范围包括了哪些
导读:
土地使用抵押权应具备条件是通过有偿或者转让的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双方需要到登记处办理相关的手续。抵押权范围包括以出让的方式取得、以承租方式取得、以作价出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等等。
土地使用抵押权应具备的条件: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法律快车提醒您,当土地使用抵押权抵押的时候,是要有抵押合同的签订。
土地使用抵押权范围包括以下类型: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以作价出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以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4.以国家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5.经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6.通过承租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抵押权的特点是:
1.土地抵押权具有担保物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双重性质
土地抵押权作为抵押权的属概念,应当归入担保权或者保物权的范畴。
2.土地抵押权的标的为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与抵押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但土地抵押权必须是基于土地使用权(主权利)才能成立,并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实现抵押权的标的。
3.土地抵押权属于土地使用权
4.土地抵押权的设定属于要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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