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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04 01:33:39 人浏览

导读:

医疗损害鉴定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涉及哪些机构、职责和分类。本文将详细介绍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包括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的职责和分类,帮助了解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医疗损害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医疗损害鉴定机构主要包括各级地方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

  1.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而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2.这些机构负责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过失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

  二、鉴定机构的职责

  1.鉴定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接收卫生行政部门或医患双方的委托,组织专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2.结论对于确定医疗损害责任、赔偿金额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3.鉴定机构还需要对鉴定过程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管理,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三、鉴定机构的分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鉴定机构可以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两类。

  1.首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

  2.再次鉴定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

  3.对于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技术鉴定工作。

  你对医疗损害鉴定还有哪些疑问?在法律快车,我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你解答疑惑,助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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