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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24 12:29:18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往往是会签订专门的借款合同的,对债务的一些情况进行约定,那么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往往是会签订专门的借款合同的,对债务的一些情况进行约定,那么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

  借款合同既有诺成合同,也有实践合同。最典型的实践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均为自然人,这种借款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实践合同。借款合同中有一方不是自然人的情况就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实践合同,那就属于诺成合同。

  一般讲属于诺成合同。但个人间的借款合同应属于实践合同。个人间的借款自款项交付时生效。由于不能一概而论,所以不说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二、借款合同的形式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需要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三、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的相关知识,根据规定,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但是同时它也是实践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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