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有用吗
导读:
对于劳动者来说,时不时会有面临发生工伤的危险,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的权益有所保障,对待工伤,劳动者要及时进行伤情认定。那么工伤认定书有用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这是劳动者受到工伤,享受工伤待遇的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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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认定决定出来之后,很多人想知道作出认定结果后工伤认定书可以撤销吗?在两种情况下工伤认定书是可以撤销的,一是申请人主动要求撤销认定,二是行政部门认为认定不合理。所以申请人想要撤销认定书只需要写一份合理的申请即可。
在司法实践中,工伤认定决定书做出之后,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议或之后可能发生的行政起诉,在这样的情形下,该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否停止执行,才是探讨工伤认定决定书法律效力的意义所在。要明确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法律效力,应首先明确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 地址: 被申请人: 申请复议事项: 请求对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xxx工认字【2008】第xxx号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进行复议,撤销对xxxx的工伤认定。 申请复议的事实与理由: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二)做出的工伤鉴定是错误的 首先 xxx受伤时间不是在申请人的工作期间。 其次 xxxx平受伤的地点不在工作当中或上班途中。据xx己称其受伤是在家里受伤。 基于以上,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具有对xx进行工伤认定的管辖权,被申请人的受伤不是工伤,请求贵局依法撤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xx工伤的认定。 此致 申请人: 某年某月某日
根据上述内容可知,关于工伤认定书可以撤销吗这个问题,只要申请人根据上述模板写出一份对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进行复议的申请书,陈述申请复议的理由,只要理由是合理充分的,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即可撤销工伤认定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工伤认定书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工伤认定申请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没有撤销工伤认定书,则工伤认定书是始终有效的。工伤认定书本身并没有一个所谓有效期的说法。
对于发生工伤的劳动者,要第一时间对自己的伤情进行处,迅速请求有关单位和劳动部门进行工伤鉴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工伤认定书有用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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