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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提起途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3 13:52:20 人浏览

导读:

在发生事故时,都会进行专业的确定,来认定双方的责任,确定具体死亡赔偿方案。那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提起途径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发生事故时,都会进行专业的确定,来认定双方的责任,确定具体死亡赔偿方案。那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提起途径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提起途径

  首先由医患双方协商一致一起向市医学会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并提起鉴定申请。

  然后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人民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如果对鉴定报告不服,这时可以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是如何设置与分工的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三、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性质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由医学会组织的从医学角度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并以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为结论的技术鉴定。司法鉴定是由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的,从司法和医疗角度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以为案件的审理提供司法意见为目的。

  (二)范围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范围: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划分,必要时就患者是否需要进行后续治疗进行分析。司法鉴定的内容相对广泛,主要包括: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责任程度、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

  (三)鉴定人员组成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召集专家库中的专家进行鉴定,医学会承担组织义务,实际鉴定人为抽签选定的专家。鉴定意见书以医学会名义出具,鉴定专家不署名,一般情况下亦不出庭接受质询。司法鉴定由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人员进行鉴定,必要时可以就相关问题咨询临床专家。鉴定意见书由鉴定人员出具,由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共同署名,经当事人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询。

  (四)委托方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方有:

  1、由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2、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3、由法院委托进行鉴定。司法鉴定由法院委托进行。

  (五)鉴定程序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市级医学会组织鉴定,对市级医学会鉴定结论不服的15天内可以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特定情形下,可以申请中华医学会组织鉴定。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由法院按法定程序确定入围的鉴定机构,原、被告双方在入围的鉴定机构范围内协商确定或法院指定。

  (六)法律依据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组标准》等。司法鉴定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等。

  目前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根据患方申请,以司法鉴定为主。

  发生医疗事故,进行鉴定是十分有必要的。发生纠纷无法解决时,鉴定结果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提起途径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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