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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5 17:58:51 人浏览

导读:

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者都非常担心试用期被用人单位辞退,那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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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任何限制条件,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构成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者并没有发生工作的错误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就是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责任的。

  二、试用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天通知员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的,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职工的,要求向职工说明辞退理由。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如果职工不具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那么单位就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以职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其辞退,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

  三、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不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须理由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所谓证据,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要有明确合法的理由,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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