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破产法 > 破产债务 > 对企业破产逃债的现象有哪些措施

对企业破产逃债的现象有哪些措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6 15:15:34 人浏览

导读:

现今情况下,企业因破产逃债现象频发,一旦破产,立马跑人,欠债不还反而有理有据,扰乱经济秩序,损害他人的正当财产权益,要对此现象严加管理,那对企业破产逃债的现象有哪些措施?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现今情况下,企业因破产逃债现象频发,一旦破产,立马跑人,欠债不还反而有理有据,扰乱经济秩序,损害他人的正当财产权益,要对此现象严加管理,那对企业破产逃债的现象有哪些措施?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对企业破产逃债的现象有哪些措施

  (一)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减少行政干预

  在正确发挥政府在企业破产工作中的作用的同时,应尽量减少行政力量对企业的干预,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破产工作的影响。企业破产是市场行为,而不能是政府行为,政府在企业破产工作中应依法办事,创造推行与破产制度相适宜的法制环境,从大局出发,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外地与本地、发展与稳定等方面的关系,要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假破产,真逃债”现象的发生。对清算组的工作,评估机构的活动,资产变现的方式,人民法院都应当直接介入并加强监督。

  (二)完善破产立法,规范破产行为

  我国现行破产法立法宗旨偏重于企业改革,对实现人公平清偿重视不够,从司法实践看,该法从指导思想到具体内容已不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修改和完善破产法已迫在眉睫。破产法应明确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及时向法院申请破产,因怠于申请而使人的利益受损的,法定代表人应受相应的法律制裁。鉴于当前债务人有预谋地“破产逃债”的情况较为普遍,破产法应明文规定,债权人有权依法起诉恶意逃债的债务人。由于破产案件非常复杂,对案件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建议在中院、高院设专门的破产法庭。

  (三)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企业破产哪些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一)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二)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三)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四)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五)清算组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对债务人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债权;

  (六)债务人的受托人在债务人破产后,为债务人的利益处理委托事务所发生的债权;

  (七)债务人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

  (八)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九)债务人的保证人按照《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规定预先行使追偿权而申报的债权;

  (十)债务人为保证人的,在破产宣告前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承担的保证责任;

  (十一)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十二)人民法院认可的其他债权。

  以上第(五)项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

  三、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标准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企业在面对破产时要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对破产后的自己进行负责,不能漠视他人合法权益。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对企业破产逃债的现象有哪些措施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