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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0 09:52:13 人浏览

导读:

当我们需要资金但又无法筹集时,大岁数人会想到将自己的房子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以此获得资金。那么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当我们需要资金但又无法筹集时,大岁数人会想到将自己的房子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以此获得资金。那么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二)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三)抵押登记申请书;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六)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七)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八)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办理房产抵押向什么部门登记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

  (三)由于抵押权是从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

  (四)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

  我国执行的的是抵押登记有效制度,就是必须到房产登记部门作抵押登记抵押才有效,但我国房产部门只对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抵押登记,个人和企业拆借资金不予受理,所以说即使把房产证放在你处,抵押也无效。保险的就是过户到你名下,还钱过户回去。

  三、申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三)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申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提交的资料。

  不同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条件都是不一样的,抵押贷款也有不一样的选择,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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