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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的纠纷有几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13 10:20:32 人浏览

导读:

合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根据合同的目的我们所订立的合同也是不一样的,运输合同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那常见运输合同的纠纷有几类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根据合同的目的我们所订立的合同也是不一样的,运输合同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那常见运输合同的纠纷有几类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运输合同的纠纷有几类

  (一)单证纠纷。

  单证纠纷主要发生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此类纠纷包括:因单证瑕疵引起的纠纷;因承运人签发单证时的失误引发的纠纷;因托运人未与收货人达成协议,却要求签发特殊单证(倒签或预借提单)而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产生的纠纷。

  (二)货物损失、灭失的纠纷。

  该类纠纷一般发生在承运过程中。造成此类纠纷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于托运人自身的过失造成的,如包装不良、标识不清引起,也可能是承运人的过错造成的,如积载不当、操作失误、运具选择不当等。另外,还有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损失、灭失,应根据风险分配原则分担风险。

  (三)延迟交付纠纷。

  这是指因承运人在合同约定期限以后进行交付而发生的纠纷。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因承运货物发生交通事故;因积载能力而必须将货物延迟发送;因过失造成中转滞留;因某种原因而绕行导致发生纠纷。

  (四)运杂费纠纷。

  这是因为托运人或收货人的故意或过失,未能及时或全额交纳运费,以及因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而发生的纠纷。

  (五)运输工具损害纠纷。

  这是指因托运人的过失,造成对承运人的运输工具损害而引发的纠纷。

  二、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二)承运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三)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四)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票款或者运费。承运人未按照通常的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费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费。

  三、运输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20%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但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字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人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拒;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货运人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运输合同产生的纠纷都属于民事法律纠纷,双方发生纠纷通常就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根据违约条款对当事人进行补偿。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运输合同的纠纷有几类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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