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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未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8 12:32:52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往往是会面临试用期考核的,一般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时间长短来定,那么试用期未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往往是会面临试用期考核的,一般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时间长短来定,那么试用期未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试用期未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没签合同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二、签订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除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合同条款来确定的。因此,《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法人有两个以上的办事机构,即应区分何者为主要办事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之外的办事机构为次要办事机构,而以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合同中应清楚地写明标的的名称,以使其特定化。特别是作为标的的同一种物品会因产地的差异和质量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时,更是需要详细说明标的的具体情况。例如,白棉布有原色布与漂白布之分,因此如果购买白棉布,就必须说明是购买原色布,还是漂白布。

  (三)数量。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选择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并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和尾差。

  (四)质量。标的的质量主要包括5个方面:第一,标的物的物理和化学成份;第二,标的物的规格,通常是用度、量、衡来确定的质量特性;第三,标的物性能,如强度、硬度、弹性、抗腐蚀性、耐水性、耐热性、传导性和牢固性等;第四,标的物的款式,例如标的物的色泽、图案、式样等;第五,标的物的感觉要素,例如标的物的味道、新鲜度等。

  (五)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购买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报酬是获得服务应当支付的代价,这两项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明确规定。在大宗买卖或对外贸易中,合同价款还应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和报关费作出规定。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当事人可以就履行期限是即时履行、定时履行、分期履行作出规定。当事人应对履行地点是在出卖人所在地,还是买受人所在地;以及履行方式是一次交付,还是分批交付,是空运、水运还是陆运应作出明确规定。

  (七)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致损的赔偿方法以及赔偿范围等。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买卖纠纷。当事人还可以约定解决纠纷的仲裁机构或诉讼法院。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上述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试用期没签合同离职有工资吗

   试用期没签合同离职也有工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者工作的时间按时发放工资,而不能因为劳动者自离而拒绝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工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试用期未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的相关知识,试用期没签合同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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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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