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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追偿权的管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7 09:40:07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很多时候产生纠纷提起诉讼,往往会涉及到管辖法院的问题,那么保险合同追偿权的管辖?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很多时候产生纠纷提起诉讼,往往会涉及到管辖法院的问题,那么保险合同追偿权的管辖?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保险合同追偿权的管辖

  根据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权的规定,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保险公司追偿权有什么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等等

  三、保险合同追偿权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保险合同追偿权的管辖的相关知识,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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