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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追偿权如何认定

更新时间: 2022-01-14 17:41:0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连带责任追偿权的认定:

1、须履行了义务;

2、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

3、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
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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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星律师
主办律师
徐晓星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建筑工程、损害赔偿、刑事案件、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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