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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房子押金该谁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6 15:42:18 人浏览

导读:

在去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想要退还自己押金的话,一般是在合同到期的时候,要么就是和房东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那么转租房子押金该谁承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去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想要退还自己押金的话,一般是在合同到期的时候,要么就是和房东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那么转租房子押金该谁承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转租房子押金该谁承担

  房屋转租一般都存在着转租收益的问题,对于合法转租收益,除合同有约定外,一般归承租人所有。主要依据是《合同法》第225条的规定:“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而实际上,擅自转租收益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应看是否符合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承租人擅自转租,其收取的新租金若高于原租金,则可从中得到利益,但承租人仍继续按原合同约定向出租人交租,出租人并未直接受到损害。也就是说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作为对价,已将房屋的使用收益权能移转给承租人,出租人在租金收益方面并没有受到损害。因此,擅自转租收益不属于不当得利。

  如何处理房屋转租纠纷

  (一)转租合同有效的条件:除了应具备一般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2、转租合同约定的租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超过部分无效。

  (二)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又将该物业转租他人(即受转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涉及受转租人的权利、义务的,应将受转租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将该物业办成某类专业市场后,又分割成多个小单元转租给众多受转租人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若出租人只起诉要求支付欠租及违约金的,因不涉及众多受转租人实际使用的物业,可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这样既能顺利解决纠纷,又避免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庞大的诉讼主体。

  二、中介介绍的房子之后转租他还会要中介费吗

  房屋中介介绍房屋后,如果没有撮合签订合同的,房屋转租是不需要支付中介费用的,居间服务费是在撮合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才支付的。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条 【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三、转租房屋需要注意什么

  (一)转租房子过程中,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二)转租房子时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可以是三方当事人共同签订,也可以在出租人的同意下由承租人与转承租人双方签订。

  (三)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人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四)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原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变更、解除、终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专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转租房子押金该谁承担的相关知识,转租的房子押金归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如果是房东同意转租了,那么押金可以退回原租客,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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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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